评价项目名称 | 武平县中诚采石场(普通合伙) 武平县城厢赤凹岌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中诚石场二期)安全现状评价 | ||||
评价项目简介 | 1.交通位置:位于武平县城155°方位,直距约13.0km处,行政隶属武平县城厢乡汾水村管辖,经济类型为普通合伙企业。武平—中赤县道从矿区东侧150m处经过,矿山公路约300m与其相接,运输条件良好。 2.行政管辖:行政隶属武平县城厢乡汾水村管辖。 3.设计生产规模10万m3/年。 4.评价目的: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 5.评价报告主要内容:1前言2评价对象基本情况3标准化建设情况4评价概述5危险有害因素及重大危险源辨识6标准化评分与评价7附件。 6.采用的评价方法:规范性评价法、安全检查表法。 7.评价流程:企业情况调查→项目风险分析→签订合同→评价项目任务下达→组建评价项目组→编制工作计划→项目资料收集、整理→现场勘察→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定性定量评价→提出不安全隐患和建议→制定措施→企业整改回复及现场复查→安全评价结论→编制安全评价报告→内审、技术、过控三级审核→修改完善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终稿会签→报告出版→报有关监管部门审查→报告修改→报有关监管部门备案→安评过程控制记录→公司存档→结束。 | ||||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 |||||
评价项目组长 | 钟彰雄 | 报告编制人 | 钟彰雄、郑冬梅、陈忠国 | ||
报告审核人 | 曾献群 | 技术负责人 | 严积松 | 过程控制 负责人 | 宋 俊 |
技术专家 | 无 |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人员 | 钟彰雄、郑冬梅、陈忠国 | 到现场开展 评价活动的时间 | 2020年4月22日 2020年9月24日 2020年10月14日 2020年11月3日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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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依据《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检查表》对该矿进行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符合性审查,该矿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依据《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表》分析可知,该矿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依据《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标准化评分办法》,12个元素的标准化总分为2000分。经过检查、评分,该矿山缺项135分,扣除缺项后标准化总分为1865分,评价总得分共1318分,百分制评价总得分70.7分(具体见附件一《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各元素得分及汇总表》),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标准(标准化得分60≤百分制评价总得分<75)。矿山能够持续运行标准化管理体系,并持续更新与改进,在评价期间内矿山没有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根据评价结果,该矿符合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标准。 根据以上结论,依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小型露天采石场实施指南》(AQ/T 2050.5—2016)以及《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标准化评分办法》确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规定,推荐该矿维持原有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 ||||
评价报告 提交时间 | 2020年1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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