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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思康新材料有限公司含氟新能源材料生产项目(一期)安全评价
Date:2020/12/31 浏览人数:3861

评价项目名称

时代思康新材料有限公司含氟新能源材料生产项目(一期安全评价

评价项目简介

项目已在上杭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取得《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内资企业)》(编号:闽发改备[2019]F040133号),已取得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含氟新能源材料生产项目出让地块规划条件》(编号:2019-03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50823202000032号)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823202000039号)。项目建设地点为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蛟洋镇蛟洋工业区,总投资58900万元;产品及规模:主产品包括3750t/a氟代双砜氨基锂(固体粉料,以下简称:新型锂盐或LiFSI)和4166.7t/a氟代双砜氨基锂溶液(含氟代双砜氨基锂30%,含碳酸甲乙酯70%),副产17.2t/a磺酰胺、3506.3t/a氟化钾、206.9t/a锂化合物(即氟化锂和硫酸锂混合物,含氟化锂约80%)。

生产工艺:以硫酰氟、氨气、三乙胺作为原料,以乙腈作为溶剂,通入压力釜中进行反应,得到氟代双砜氨基酸三乙胺盐,再投入氢氧化锂,置换出三乙胺得到氟代双砜氨基锂。主要有4各工段,α工段——β工段——析晶干燥工段——溶剂回收处理工段;生产液料产品时,增加一个溶解包装工段。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评价项目组长

施笑红

报告编制人

施笑红、林凤珍、陈燕愉

报告审核人

陈生荣

技术负责人

陈金洪

过程控制

负责人

宋俊

技术专家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人员

施笑红、林凤珍、陈燕愉

到现场开展评价

活动的时间

2020年7月1日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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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在切实落实可研方案说明和本评价报告中所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的基础上,时代思康新材料有限公司含氟新能源材料项目(一期)的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9号修正)、《关于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意见的通知》(闽安监管三〔2015〕74号)、《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安监管三[2015]78号)的要求,在安全方面的风险是可以接受的,能满足工程投产后的安全生产要求。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0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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