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溪尾农机加油站原址改扩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Date:2020/12/31 浏览人数:1058
评价项目名称 | 尤溪县溪尾农机加油站原址改扩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
评价项目简介 | 尤溪县溪尾农机加油站位于尤溪县溪尾乡溪尾村县道735线47公里700米处,其北侧为县道735线(隔县道为民房、农田及烤烟房),东侧为福建省圣兴纺织有限公司办公楼,南侧为福建省圣兴纺织有限公司厂房,西侧为民房、架空电力线和架空通信线。加油站的罩棚下设有油罐区,罐区内设有汽油罐与柴油罐,其中92#汽油罐1个,容积为30m3;95#汽油罐1个,容积为20m3;柴油罐1个,容积为50m3。油罐均为直埋地下卧式罐(S/F双层油罐),该加油站油罐总容积为75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加油站等级划分为三级站。 |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
评价项目组长 | 白冬真 | 报告编制人 | 白冬真、陈昭智 |
报告审核人 | 陈德凯 | 技术负责人 | 陈金洪 | 过程控制 负责人 | 宋俊 |
技术专家 | /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人员 | 白冬真、陈昭智 | 到现场开展评价 活动的时间 | 2020.12.7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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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尤溪县溪尾农机加油站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该加油站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尤溪县溪尾农机加油站建立有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从业人员经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上岗。该站安全管理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尤溪县溪尾农机加油站原址改扩建项目站址选择合理,与周边建构筑物安全间距符合规范要求,总平面布置功能分区明确,其安全生产条件(包含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和工艺及设施、消防及防排水、电气及防雷和防静电等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的要求,该原址改扩建项目符合安全设施验收要求。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0.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