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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伟鸿矿业有限公司芦内凝灰岩矿安全预评价
Date:2020/6/5 浏览人数:832

评价项目名称

龙岩市伟鸿矿业有限公司芦内凝灰岩矿安全预评价

评价项目简介

1.交通位置:矿区位于龙岩市城区163°方向约28.5km处,距适中镇政府约2.1km。地理坐标:经度:117°06'20"~117°06'35",纬度:24°50'58"~24°51'14",中心点为(117°06'20",24°51'06"),面积为0.1476km2。距319国道公路里程约1km,有矿山公路直达矿区,交通便利。

2.行政管辖:行政隶属新罗区适中镇保丰村管辖。

3.设计生产规模:60万立方米/年。

4.评价目的:矿山开采危险有害因素较多,如果不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预防控制,就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设施破坏,还会对周边带来安全影响和环境破坏。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能力,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改建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5.评价报告主要内容:1前言;2评价对象与依据;3建设项目概况;4定性、定量评价(总平面布置、开拓运输、采剥、通风系统、矿山供配电设施、防排水、排土场、安全管理及其他、重大危险源辨识);5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6安全预评价结论;7附件;8附图。

6.采用的评价方法:类比分析、预先危险性分析(PHA)。

7.评价结论:龙岩市伟鸿矿业有限公司芦内凝灰岩矿地质、地形条件符合办矿要求,设计采用的开拓方式、开采方法能够适合该矿体的赋存状况和开采技术条件。在对该矿山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评价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消除、控制和预防潜在危险有害因素的对策措施,该项目在下一步设计过程中只要充分考虑《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芦内建筑用凝灰岩矿(机制砂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土地复垦方案》和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并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将各项安全对策措施予以落实,则本项目投产后,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其安全程度可以接受。矿山建设项目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8.评价流程:客户相关资料→项目风险分析→合同评审→公司任命项目组长→组建评价组→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现场勘察→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定性定量评价→提出不安全隐患和建议→制定措施→安全评价结论→编制安全评价报告→内审、技术、过控三级审核→修改完善报告→报告出版→报有关监管部门审查→报告修改→报有关监管部门备案→安评过程控制记录→公司存档→结束。

评价项目组长

钟彰雄

技术负责人

严积松

过程控制

负责人

宋俊

报告审核人

曾献群

报告编制人

钟彰雄、魏东海、郑冬梅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安全评价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姓名

执业证号

姓名


钟彰雄

S011035000110191000659

钟彰雄

35050008151



郑冬梅

1500000000301562

郑冬梅

35180198809



魏东海

1700000000300963

曾献群

35190231579



曾献群

0800000000206826





宋俊

S011035000110193001202





严积松

1100000000100422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人员

钟彰雄、魏东海、郑冬梅

到现场开展评价

活动的时间

2020423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照片

QQ图片20200727173244.pngQQ图片20200727173329.png

评价结论

漳州市东湖机械有限公司泓光光刻胶项目(一期)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完成,能够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其安全设施能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的规定和要求,达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要求,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条件的要求。矿山建设项目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评价报告

提交时间

202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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