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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姑田镇黄沙溪石料场(普通合伙)安全验收评价
Date:2020/8/31 浏览人数:764

评价项目名称

连城县姑田镇黄沙溪石料场(普通合伙)安全验收评价

评价项目简介

1. 连城县姑田镇黄沙溪石料场经济类型属于普通合伙企业,矿区位于连城县城关95°方向,行政上隶属连城县姑田镇白莲村管辖。矿区至县城29km,距205国道公路0.5km,205国道距矿区有简易公路直通,交通比较方便。

2.行政管辖:行政上隶属连城县姑田镇白莲村管辖。

3.设计生产规模:10×104m3/a。

4.评价目的: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

5.评价报告主要内容:1前言;2评价范围与依据;3建设项目概述;4安全设施符合性评价(安全设施“三同时”程序、露天采场、采场防排水系统、矿岩运输系统、供配电、总平面布置、个人安全防护、安全标志、安全管理评价);5评价结论;6附件7附图。

6.采用的评价方法:规范性评价法、安全检查表法。

7.评价流程:客户相关资料→项目风险分析→合同评审→公司任命项目组长→组建评价组→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现场勘察→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定性定量评价→提出不安全隐患和建议→制定措施→企业整改回复及现场复查→安全评价结论→编制安全评价报告→内审、技术、过控三级审核→修改完善报告→报告出版→报有关监管部门审查→报告修改→报有关监管部门备案→安评过程控制记录→公司存档→结束。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评价项目组长

钟彰雄

报告编制人

钟彰雄、陈忠国、郑冬梅

报告审核人

曾献群

技术负责人

严积松

过程控制

负责人

宋俊

技术专家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人员

钟彰雄、陈忠国、郑冬梅

到现场开展评价

活动的时间

2020610日、713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照片

QQ图片20201021105928.pngQQ图片20201021105939.png 

评价结论

该矿建设项目的主要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符合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原则;能够按照预评价报告要求和开采方案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得到有效实施。该矿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措施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满足正常生产的需要。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16〕14号)附表《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进行对照检查,表中否决项的检查结论无“不符合”项,且验收检查项总数中检查结论为“不符合”的项为0项,少于5%。该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符合《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符合安全设施验收条件,满足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证条件。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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