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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县河田镇岐坑尾石料场长汀县河田岐坑尾建筑用石料矿安全现状评价
Date:2021/7/15 浏览人数:692

评价项目名称

长汀县河田镇岐坑尾石料场长汀县河田岐坑尾建筑用石料矿安全现状评价

评价项目简介

1.交通位置:位于长汀县河田镇黄坑村岐坑尾,隶属长汀县河田镇黄坑村管辖。矿区地理坐标:东经116°26′30″~116°27′00″,北纬25°41′45″~25°42′15″。矿区距319国道公路里程5km,有简易公路相通,交通方便。

2.行政管辖:行政隶属长汀县河田镇黄坑村管辖。

3.设计生产规模5万m3/年

4.评价目的: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

5.评价报告主要内容:1前言2评价对象基本情况3标准化建设情况4评价概述5危险有害因素及重大危险源辨识6标准化评分与评价7附件

6.采用的评价方法:规范性评价法、安全检查表法。

7.评价流程:企业情况调查→项目风险分析→签订合同→评价项目任务下达→组建评价项目组→编制工作计划→项目资料收集、整理→现场勘察→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定性定量评价→提出不安全隐患和建议→制定措施→企业整改回复及现场复查→安全评价结论→编制安全评价报告→内审、技术、过控三级审核→修改完善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终稿会签→报告出版→报有关监管部门审查→报告修改→报有关监管部门备案→安评过程控制记录→公司存档→结束。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评价项目组长

李玉元

报告编制人

李玉元、郑冬梅、陈忠国

报告审核人

曾献群

技术负责人

严积松

过程控制

负责人

 

技术专家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人员

李玉元、郑冬梅、陈忠国

到现场开展

评价活动的时间

2021114日、

311日、426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照片


 

 

QQ图片20210908101401.png

 


评价结论

依据《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检查表》对该矿进行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符合性审查,该矿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依据《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表》分析可知,该矿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依据《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标准化评分办法》,12个元素的标准化总分为2000分。经过检查、评分,该矿山缺项133分,扣除缺项后标准化总分为1867分,评价总得分共1308.5分,百分制评价总得分70.1分(具体见附件一《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各元素得分及汇总表》),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标准(标准化得分60≤百分制评价总得分<75)。矿山在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证书以来,能够持续运行标准化管理体系,并持续更新与改进,在评价期间内矿山没有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根据评价结果,该矿符合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标准。

根据以上结论,依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小型露天采石场实施指南》以及《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标准化评分办法》确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规定,推荐该矿维持原有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评价报告

提交时间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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