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名称 | 福建美杰高树脂有限公司 年产3万吨聚氨酯树脂、1万吨合成革处理剂(一期)项目安全现状评价 | |||||
评价项目简介 | 1、周边环境:该公司厂址位于南平市荣华山产业组团合成革产业园25号地块(配套化工区)。厂区的北东侧围墙外为福建诺尔丽新材料有限公司罐区、污水预处理池及厂区道路;东侧为园区的仔钧大道、隔路为一路架空电力线路,厂区的主、次进出口与仔钧大道连接,隔路为从南而北分别为福建和鑫实业有限公司和福建晟泰色浆材料有限公司;厂区的南西侧围墙外为福建华大利合成革有限公司;西侧围墙外从南而北分别为福建卓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及福建华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储存设施:(1)甲类仓库Ⅰ分成三个防火隔间,命名仓库1、仓库2和仓库3,分别储存聚氨酯树脂、皮革处理剂、己二酸与生产辅剂。(2)公用工程Ⅰ冷库。储存固态二苯甲烷-4,4-二异氰酸酯。(3)甲类车间一楼中间储罐、计量罐总计9个。其中,4个30m3PE中间罐,储存聚酯多元醇;2个30m3立式储罐(计量罐),储存1,4丁二醇(BG);2个30m3立式储罐(计量罐),储存液态二苯甲烷-4,4-二异氰酸酯(DMI);1个60m3立式储罐(计量罐),储存2-甲基-1,3丙二醇(MPO)。(4)储罐区内设10个立式储罐。其中,4个200m3N,N-二甲基甲酰胺(DMF)立式储罐、1个200m3甲苯立式储罐、1个100m3 N,N-二甲基甲酰胺(DMF)立式储罐、1个100m3乙酸乙酯立式储罐、1个100m3丁酮立式储罐、1个100m3乙二醇立式储罐、1个100m3二乙二醇立式储罐。 3、生产设施及许可品种:年产3万吨聚氨酯树脂、1万吨合成革处理剂(一期)。 4、工艺简介:该公司聚氨酯树脂生产工艺过程包含聚酯多元醇(PE)生产工艺与合成聚氨酯树脂(PU)生产工艺。 5、从业人员:生产从业人员数34人。实行单班制作业。 6、行业风险: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容器爆炸、锅炉爆炸、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淹溺、起重伤害、噪声危害、光环境不良、低温伤害、粉尘危害、高温危害等有害因素。 7、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该公司生产单元(甲类车间、锅炉房)和储存单元(甲类仓库Ⅰ、储罐区、冷库)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 ||||||
评价项目组长 | 牛广慧 | 报告编制人 | 牛广慧、林培育、张和明、陈昭智、白冬真、林祖锋 | |||
报告审核人 | 陈德凯 | 技术负责人 | 陈金洪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宋 俊 | |
技术专家 | / |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
到现场开展 评价活动的人员 | 牛广慧、林培育 | 到现场开展 评价活动的时间 | 2022.2.26 | |||
到现场开展 评价活动的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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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福建美杰高树脂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聚氨酯树脂、1万吨合成革处理剂(一期)生产线的生产和储存过程中涉及的化学品有:聚氨酯树脂、合成革处理剂、N,N-二甲基甲酰胺(DMF)、二苯甲烷-4,-二异氰酸酯(MDI)、聚酯多元醇(中间产物)、丁酮、甲苯、醋酸乙酯、异丙醇、环己酮、乙二醇、二乙二醇(二甘醇)、1,4-丁二醇、己二酸、PVC树脂、丙烯酸树脂(水性)、2-甲基-1,3丙二醇(MPO)、钛酸四异丙酯(TiPt)、氮气[压缩的]、天然气、一氯二氟甲烷(制冷剂)、导热油和氢氧化钠等23种。其中,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规定的危险化学品有:聚氨酯树脂、合成革处理剂、N,N-二甲基甲酰胺(DMF)、二苯甲烷-4,4-二异氰酸酯(MDI)、丁酮、甲苯、醋酸乙酯、异丙醇、环己酮、钛酸四异丙酯(TiPt)、氮[压缩的]、天然气、一氯二氟甲烷和氢氧化钠等14种。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中的规定,经辨识,该公司厂区评价范围内的生产单元和储 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该公司与外部周边防护距离符合要求,周边对其影响为可接受,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符合要求。该公司已建立了 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适合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生产投入满足生产安全要求,作业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已配备的劳保用品符合要求。工艺设备成熟可靠,安全附件设施配置合理,物流路线安全便捷。评价范围内的生产现场存在的安全生产不合格项列于第八章中,建议抓紧整改。 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1号,第79号修改,第89号修改)的规定,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许可证审查书》的内容,归纳为34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符合性核实,经核实,该公司有28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5项缺项,1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延期换证条件。具体检查情况见附录。 福建美杰高树脂有限公司一期生产项目在切实保持已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并按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逐条、并举一反三地认真落实整改到位后,该公司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2年5月2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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