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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永悦新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10万吨不饱和聚酯树脂、2万吨聚氨酯树脂项目安全现状评价
Date:2023/1/30 浏览人数:1606

评价项目名称

泉州永悦新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10万吨不饱和聚酯树脂、2万吨聚氨酯树脂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评价项目简介

泉州永悦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06月21日,系原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部化工板块变更而成。现为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全资子公司,位于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园区,占地面积61712m2。法定代表人:徐伟达。注册资本壹仟万圆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1MA8TEL7D2K。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技术进出日,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免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该公司现主要从事不饱和聚酯树脂、聚氨酯树脂,主要产品为年产10万吨不饱和树脂、年产2万吨聚氨酯树脂。不饱和树脂生产采用直接熔融缩聚法中的一步法工艺,即将PET、二元醇、甘油、二元酸酐一次投入酯化釜,加热进行酯化反应;生成的聚酯送入兑稀釜中与交联剂苯乙烯混溶,搅拌混匀生成树脂。聚氨酯生产采用两步法(预聚体法)工艺,即先合成预聚体聚酯多元醇,再与异氰酸酯聚合合成聚氨酯。

该公司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于2021年11月30日换证(许可证编号为(闽)WH安许证字〔2006〕000253(换)号,有效期至2023年2月10日)。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不饱和聚酯树脂10万吨/年、聚氨酯树脂2万吨/年,生产场所地址:泉州市泉惠石化园区。

泉州永悦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园区,该公司东面为铁路专用线及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南面为中化石油惠安后建加油站,西面为沿海大通道,西北面为瓯昌树脂化工有限公司。

近三年来(2019年12至2023年01月)该公司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该公司外部周边情况未发生变更。该公司内部生产不饱和聚酯树脂、聚氨酯树脂的相关建(构)筑物、主要储存设施设备等未发生变化。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评价项目组长

彭鸿杰

报告编制人

彭鸿杰、袁德山、林祖锋

报告审核人

陈生荣

技术负责人

宋建国

过程控制

负责人

宋俊

技术专家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人员

彭鸿杰 袁德山

到现场开展评价

活动的时间

2022.11.05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照片

QQ图片20230324152331.png

评价结论

泉州永悦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园区,占地面积 61712m2, 主要从事不饱和聚酯树脂、聚氨酯树脂生产,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为精细化工产品生产企业。

该公司主要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顺丁烯二酸酐(马来酸酐、顺酐)、邻苯二甲酸酐(苯酐、PA)、苯乙烯、对苯二酚、二甲基甲酰胺、邻苯二酚、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氢氧化钠、天然气[富含甲烷的]、不饱和聚酯树脂、聚氨酯树脂、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一氯二氟甲烷(R22)、柴油。该公司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有:苯乙烯、天然气;未涉及监控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其中不饱和聚酯树脂、聚氨酯树脂产品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该公司生产过程中存在火灾、爆炸、容器爆炸、锅炉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淹溺、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车辆伤害、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粉尘危害、噪声危害、高温危害、采光照明不良、自然灾害等危险有害因素。  

该公司存在可能构成重大危险源所列物质有:苯乙烯、二甲基甲酰胺(DMF)、天然气[富含甲烷的]、不饱和聚酯树脂、聚氨酯树脂、柴油。对该公司存在重大危险源介质的单元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经计算得知,该公司存在重大危险源介质的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该公司根据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管理人员均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分管生产负责人具有应用化学(高分子材料)本科学历,分管技术负责人具有无机化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名专职安全员分别具有化学专业专科学历和材料化学本科专业,聘用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化工安全专业)为专职安全员,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该公司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叉车工、锅炉工、起重及特种作业人员焊接工、低压电工、高压电工、高处作业均持证上岗;该公司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该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能够满足日常安全管理的需要。

该公司制定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等),成立应急救援专业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应急药品,并定期进行事故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进行备案。该公司不存在《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中规定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苯乙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未发现隐患,符合规范要求。

该公司位于泉惠石化园区,选址布局合理,该公司周围100m范围内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91号,国务院令645号修订)第十九条中规定的八种人员密集场所或敏感场所。该公司针对生产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等危险有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控制措施,危险有害因素对周边的影响处于可接受范围内。  

该公司的建、构筑物设计和总平面布置充分考虑了自然灾害的影响。该公司采取技术措施以后,暴雨、台风、雷击、地震、海潮、盐雾腐蚀等自然灾害对该公司安全影响可以得到控制。  

该公司总平面布置合理、各功能区域划分明确;各建(构)筑物的耐火等级、安全疏散措施、建(构)筑物间防火间距、厂区道路设置以及给排水措施、防高处坠落措施设置基本符合规范要求。

该公司的生产技术较为成熟,所使用的工艺和设备不属于国家淘汰、禁止的。生产设备设施设置合理,从工艺、设备和控制等方面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工艺过程设置了PLC就地控制、特种设备、强制检验仪器、可燃气体探测器、防机械伤害等措施基本能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该公司的供电电源、供电负荷、供配电系统等能满足安全需要,符合规范要求。该公司各爆炸性环境电气设备的爆炸危险区域分区、防爆电气设备的级别和组别、爆炸性环境电气线路的安装等设置基本符合规范要求。   该公司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设置、锅炉房设备安全设施、供气系统、给、排水系统、循环冷却水系统、清净下水池基本符合规范要求。

该公司的消防给水系统,室内、外消火栓、消防用电设施、通讯报警和联络、通风、灭火器材配置、消防车道等消防设施基本符合规范要求。

该公司为防止中毒和窒息、噪声危害、高温危害、化学灼伤危害、粉尘危害和光环境影响等采取了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有进行检修、维护,有检修、维护记录,并为员工配备了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防护措施基本有效,符合规范要求。

该公司涉及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所采取的安全控制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符合要求。

该公司固有危险程度:树脂车间一区和二区、罐装车间、锅炉房属Ⅱ级中度危险等级。

该公司作业条件危险程度成品仓库、A罐组、B罐组为具有“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的作业场所;原料仓库、仓库一、仓库三、仓库六、冷冻库为具有“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的作业场所。

该公司苯乙烯储罐发生池火灾和蒸汽云爆炸事故的影响范围集中于厂区范围内,未超出厂区界限,对周边环境影响情况较小,风险可接受。

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国家安监总局公告[2014]第13号)附录2的相关要求,采用危险指数计算的结果与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对照表可知,该公司外部安全防护距离50米。

该公司在本报告第8章提出的不符合情况全部整改到位后,各种危险、有害因素能得到较有效的控制,该公司安全生产条件可符合要求,具备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条件。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3.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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