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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宝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稀土氟化物项目安全预评价
Date:2023/5/26 浏览人数:1048

评价项目名称

三明宝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稀土氟化物项目安全评价

评价项目简介

建设地点:拟建项目厂址位于三明市三元区黄砂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园区位于三明市区西南部,距316省道约300m,距莘口镇约4km,距三明市区约15km,距三泉高速公路莘口互通口约2.2km,距省级格氏栲自然保护区约5.5km。

该公司厂区用地红线面积:用地面积为7947.73m2,约12亩。

建设内容:车间一(含制氮站、空压站、)、配电室、锅炉房、辅助用房(含发电机房、消防泵房、控制室、化验室、中间仓库、危废间)、氟化氢储罐(2台)、氢氟酸储罐(2台)、污水处理设施(含污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池(150m3)、事故水池(400m3)、消防水罐(300M3)1个及相关辅助设施。综合楼。

建设规模:年产3500吨稀土氟化物(氟化镨钕2500吨、氟化铽100吨、氟化镝100吨、氟化铒200吨、氟化钇600吨)。建构筑物总占地面积:3599.7m2,总建筑面积6157.56m2

拟建项目位于三明市三元区莘口镇黄砂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园区地理坐标为北纬25°29′~27°07′,东经116°22′~118°39′),位于三明城区与岩前镇之间,隶属三元区,东距三明城关车程约16公里,距荆东车程约11公里,距荆西车程约9公里,西北侧距离吉口新兴产业园车程约13公里,距万寿岩保护区车程约16公里,西侧距国家级格氏栲自然保护区约5.5公里,东南侧距离黄沙村直线距离约0.7公里。在对外交通方面,拟建项目位于国道534东北侧,约1.1公里,莆炎高速互通口距园区入口最近距离不到1.5公里,地理位置优越,交通运输便利;

拟建项目东侧、东北侧、西北侧为山坡;东南侧为山坡,隔山坡为福建省三明辉润石化有限公司;西南侧为园区道路,隔园区道路为三明金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西侧隔园区道路为福建三农新材料有限公司;

三明境内地处沿海低纬度区,气候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宁化、清流、建宁、泰宁、明溪、将乐高海拔山区为中亚热带气候;南部、东南部的尤溪、沙县、三明市区及永安、大田的低海拔区具有南亚热带气候特点。境内气候总特征是:气候温暖湿润,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夏半年多东风炎热多雨,冬半年多东北风寒冷干燥。年平均气温19.3℃,年平均降雨量为1663.9mm,年平均湿度79%,平均降雨日数为164.7d/a,年平均风速1.8m/s,年平均雷暴日多达70~90天。黄砂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外围四面环山,地形坡度较缓,森林植被茂密。地貌类型以丘陵为主,山脉与山谷纵横交错。西部片区西侧高依山,东侧低傍水,南北向距离约1.2公里,东西向距离约 2.2公里;东部片区南北向距离约1.4公里,东西向距离约0.4-0.6 公里。区域内海拔约在140-250米之间,平均海拔约220米。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和《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中“表C.13    福建省城镇Ⅱ类场地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和基本地震动加速度反应谱特征周期值一览表”,该场地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峰值加速度值为0.05g,所属设计地震分组属第一组,场地类别为Ⅱ类,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评价项目组长

彭鸿杰

报告编制人

彭鸿杰、袁德山、林祖锋

报告审核人

陈生荣

技术负责人

宋建国

过程控制

负责人

宋俊

技术专家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人员

彭鸿杰 袁德山

到现场开展评价

活动的时间

2022.07.24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照片

QQ图片20230614164610.png

评价结论

三明宝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稀土氟化物项目,属于化学原料制造项目,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2021年第49号令修订)规定的限制及淘汰类的工艺技术、设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位于三明市三元区莘口镇黄砂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符合园区功能规划,符合当地政府区域规划、产业政策和布局。

经辨识,拟建项目存在中毒和窒息、灼烫、火灾爆炸、容器爆炸、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淹溺、起重伤害、坍塌、其他危害、噪声危害、光环境不良、粉尘危害、高温危害、腐蚀危害等危险、有害因素。

拟建项目厂址选择合理,与周边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及相邻建构(筑)物之间的安全间距符合规范要求;拟建项目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对相邻企业和居民区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为可接受;周边企业和居民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对拟建项目的影响为可接受;拟建项目所在地的自然条件对拟建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的影响为可接受。

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运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的相关规定,拟建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10部门公告2015年第5号),拟建项目原材料和产品中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有无水氟化氢和氮气[压缩的],无水氟化氢属于《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安监总管三[2011]95 号)中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拟建项目干式氟化法工艺属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 号中的首批重点监管的15种危险化工工艺之一的氟化工艺。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的相关规定,拟建项目涉及的重大危险源物质有无水氟化氢,经辨识,拟建项目生产单元车间一和辅助用房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储存单元的储罐区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一级。

本报告通过对拟建项目《可研报告》中拟采取的安全设(措)施设计进行分析评价后,认为拟建项目《可研报告》中提出的安全设(措)施基本合理、可行,若能在下一步设计与施工中加以落实,且在今后生产运行中严格执行,可以为劳动者创造一个相对安全的作业环境。但由于拟建项目尚处于《可研》阶段,对各建(构)筑物的设计尚不够完善;对工艺、设备、设施、工艺控制系统等尚未进行详细的设计描述。建议设计单位参照本报告第13.2章节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及相应的规范要求,进行补充完善和细化。

本报告认为,拟建项目若能认真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安全评价报告》中所提供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由有相应化工资质的单位负责设计、施工和监理,拟建项目工程的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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