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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化工(漳州)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项目安全现状评价
Date:2023/12/15 浏览人数:615

评价项目名称

长春化工(漳州)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评价项目简介

长春化工(漳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隶属于台湾长春集团。该公司位于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保生路1号,地处漳州厦门交界处,交通便利。公司占地200亩,总投资近10亿元RMB,主要产品:电木粉,工程塑料,覆铜板,软板及光阻干膜等。

根据《漳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注销长春化工(漳州)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通知》(漳应急〔2023〕60号),可知经福建省应急管理厅检查长春化工(漳州)有限公司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无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漳州市应急管理局决定提请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对长春化工(漳州)有限公司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注销后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作废,转由台商投资区应急管理局督促长春化工(漳州)有限公司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本次评价为长春化工(漳州)有限公司改性环氧树脂、电子级双氧水(25%~55%过氧化氢溶液)2.4万吨/年、显影剂(25%四甲基氢氧化铵)0.52万吨/年经营项目。包括的内容如下:

一、环氧树脂经营项目:厂区桶罐区内环氧树脂储罐、灌装设施(装车泵及配套设施);

二、电子级双氧水、显影剂项目:双氧水调制厂房(甲类)、显影剂充装厂房与双氧水充装厂房(甲类)、显影剂调制厂房(丙类)、丙类仓库、双氧水控制室与辅助用房(丙类)、原料罐区(甲类)、液氮气化装置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XG1-2019,该公司覆铜板生产对应分类代码为3985,属于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业,该项目改性环氧树脂属于覆铜板生产项目的中间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电子级双氧水、显影液对应分类代码为3985,属于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业,属于危险化学品。

长春化工(漳州)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3日经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应急管理局批准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环氧树脂。本次评价拟将原安全生产许可范围内的电子级双氧水(25%~55%过氧化氢溶液)2.4万吨/年、显影剂(25%四甲基氢氧化铵)0.52万吨/年项目纳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该项目自取证以来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该公司在安全方面持续投入资金,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重点防护,同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根据企业自身实际,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已于2023年7月6日经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应急管理局备案;已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事故演练。

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已经应急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已取得相关证书;企业员工已进行内部培训及岗位技能考核。

该公司厂区北侧为横五路;东侧为保生路、隔保生路为漳州喜盈门家具制品有限公司(喜梦宝);南侧为疏港大道;西侧为金龙客车厂区。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评价项目组长

杨小宾

报告编制人

杨小宾、吴秋燕、张志全、禹华

报告审核人

李德兴

技术负责人

马彦

过程控制

负责人

宋俊

技术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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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人员

杨小宾、吴秋燕

到现场开展评价

活动的时间

2023.7.7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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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长春化工(漳州)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现状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经营条件要求。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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