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名称 | 清流县鑫宏力工业气体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评价项目简介 | 清流县鑫宏力工业气体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商店)位于清流县龙津镇城东村北大路酒尊坑,注册资本3万元,现有职工5人。 公司经营氧气(压缩的)、乙炔、二氧化碳(压缩的)、氩气(压缩的)零售。公司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1月21日。 该公司的营业场所(含值班室)面积约60㎡,在营业场所西北侧约33m处设有一备货库,备货库建筑面积约70m2。备货库的北侧为山林,东侧为空坪(隔空坪为架空电力线、水泥管预制场,远处为省道204线及山城山庄),南侧为便道(隔便道为值班室、废弃房屋及山林),西侧为水泥管预制件堆场、水泥管预制处及山林。 | ||||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 |||||
评价项目组长 | 邓丽娟 | 报告编制人 | 邓丽娟、白冬真、陈昭智、牛广慧 | ||
报告审核人 | 陈德凯 | 技术负责人 | 陈金洪 | 过程控制 负责人 | 宋俊 |
技术专家 | / |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人员 | 邓丽娟、白冬真 | 到现场开展评价 活动的时间 | 2023.11.17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照片 | |||||
评价结论 |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的规定,清流县鑫宏力工业气体有限公司具备危险化学品:氧气(压缩的)、乙炔(溶解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氩气(压缩的)、氮气(压缩的)的零售经营条件。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3.12.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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