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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原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聚苯乙烯树脂生产装置安全现状评价
Date:2024/1/8 浏览人数:1140

评价项目名称

福建天原化工有限公司年产 10 万吨聚苯乙烯树脂生产装置安全现状评价

评价项目简介

一、被评价单位及项目概况

福建天原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02月01日,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先锋村陆岛路,归泉港石化工业区统一管理,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占地面积为65759.5m2。公司注册资本贰亿元,法定代表人段克非,现有从业人员98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人,危险化学品从业人数44人。经营范围:基本化学原料、有机合成化学原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制造、销售、仓储,苯乙烯批发(租用存储设施),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公司生产产品是聚苯乙烯树脂,无副产品和中间产品,产品聚苯乙烯树脂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调整版),公司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但聚苯乙烯树脂生产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安监总局2013年第3号公告)中的有机化学原料制造,使用的原料苯乙烯列入《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农业部公告2013年第9号)的危险化学品,苯乙烯使用量100000t/a超过《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规定的最低年设计使用量18000t/a,因此,公司属于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化工企业。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取得泉州市应急管理局换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许可证编号:闽泉危化使字[2014]000002(换)号,有效期至2023年12月15日,许可范围:使用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先锋村陆岛路(福建省东鑫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对面);使用品种:苯乙烯(年使用量10万吨)。此次安全评价为换证前的安全现状评价。

评价项目涉及的主要内容:1)生产装置:10万t/a聚苯乙烯树脂生产装置。2)储运设施:(1)苯乙烯储罐区(1座1500m3苯乙烯储罐);(2)配料工段罐区(10座立式储罐,分别用于贮存苯乙烯、乙苯、 矿物油等物质及配料,其中 V-1703罐、V-8804罐已停用);(3)袋装仓库 A(丙类)、 袋装仓库 B(丙类)、 袋装仓库 C(丙类),以及1 个面积约为   2500 m2 的露天堆场( 用于堆放袋装成品)。3)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消防系统、供气系统(包括氮气系统)、供热系统以及安全管理等。4)主要建构筑物:聚合脱挥工段/造粒车间、成品料仓/包装车间、公用工程车间/装置控制室、变配电和消防泵房、热油炉区、机修车间/材料仓库、污水处理站污油泵房、袋装仓库 A、袋装仓库 B、袋装仓库 C、一号门卫、二号门卫、综合办公楼、值班室。

二、地理位置

公司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先锋村陆岛路,在滨海东路南侧,福建省东鑫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对面。

三、周边环境

厂区设置实体围墙与周边环境隔开,其东北侧为滨海东路,隔滨海东路北侧是东鑫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东北侧为肖厝村、肖厝村隔滨海东路为海产品市场,沿滨海东路布置有架空电力线及园区管廊;东侧、南侧和西侧、西北侧均为空地(原肖厝村、刘厝村、先锋村的民房已拆除,东南侧还有一座空置的尼龙绳加工作坊,已无人员驻守,待拆除);东南侧围墙外布置有架空电力线。

四、生产工艺及生产规模

公司聚苯乙烯树脂生产以苯乙烯为主要原料,采用连续本体聚合工艺技术,经二级脱挥、造粒制得聚苯乙烯树脂产品。公司聚苯乙烯(PS)生产装置设计生产能力10万吨/年,共设两条5万吨/年的生产线,既可生产通用型聚苯乙烯(GPPS),也可切换生产高抗冲型聚苯乙烯(HIPS),HIPS与GPPS生产工艺仅在配料流程有较大的差异,其余工序生产过程基本相同。生产反应方程式为:

生产流程包括:(1)原料储存、进料配制与输送工段;(2)聚合工段(含预热、聚合);(3)脱挥工段;(4)真空工段;(5)造粒工段;(6)完成工段;(7)辅助工段;(8)热油工段。

五、产品、主要原料储存方式及规模

产品聚苯乙烯树脂以袋装方式储存于袋装仓库 A(1690m2)、袋装仓库 B(2560m2)、袋装仓库 C(2200m2)和产品堆场(2500m2),主要原料苯乙烯储存于苯乙烯罐区苯乙烯储罐(1500m3固定顶罐)。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评价项目组长

陈金瑞

报告编制人

陈金瑞、纪建平、禹华、伊海亮、袁德山

报告审核人

李德兴

技术负责人

马彦

过程控制

负责人

宋俊

技术专家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人员

陈金瑞、纪建平

到现场开展评价

活动的时间

2023.09.22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照片

QQ图片20240129170434.png

评价结论

福建天原化工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先锋村陆岛路, 归泉港石化工业区统一管理,主要从事以苯乙烯生产聚苯乙烯,年使用苯乙烯10万吨,属于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化工企业,上次申请许可范围是:使用品质苯乙烯(年使用量10万吨);本次申请许可范围是:使用品质苯乙烯(年使用量10万吨)。公司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编制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已到所在地应急管理部门备案;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并配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建立较完善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符合相关要求。

公司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苯乙烯、乙苯、天然气、氮[压缩的或液化的]、1,1-二-(叔丁基过氧)环己烷、柴油等。其中,苯乙烯、天然气(富含甲烷的)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公司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容器爆炸、锅炉爆炸、中毒和窒息、高温灼烫、冻伤、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粉尘危害、车辆伤害、噪声危害、淹溺、坍塌、采光照明不良危害、自然灾害等。

公司储存单元苯乙烯罐区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公司厂址设置合理,厂内建(构)筑物与周边居民区、企业、道路、架空电力线等的安全间距均符合要求,其中袋装仓库C(丙类)与东北侧公路(滨海东路)的安全间距符合建厂时的要求。

公司重大危险源单元与“八类场所、区域”的距离均符合规范要求,其中与东北侧公路(滨海东路)的安全间距符合建厂时的要求。

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与周边敏感目标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 的要求。

公司总平面布置合理、各功能区域划分明确;各主要建构筑物的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防火间距符合规范要求。

该公司生产技术属于行业成熟工艺技术,不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禁止的工艺和设备。生产工艺中的苯乙烯聚合制取聚苯乙烯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采用DCS自动化控制,关键工艺控制设置联锁装置,生产装置设置紧急停车系统。

公司用电系统由国家电网和自备柴油发电机组供电,供电电源满足公司用电负荷要求,变配电系统、电气设备、防雷防静电措施等符合规范要求。公司消防设施经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验收合格,消防给水、消防水池容量、消防泵、消防给水管道、消火栓、泡沫灭火系统、消防器材配置、消防道路及报警系统设置符合要求。

该公司苯乙烯罐区、配料工段、聚合脱挥工段固有危险度总分值分别达17分、17分、19分,均属Ⅰ级高度危险等级;造粒车间、包装车间、袋装仓库固有危险度总分值分别达7分、4分、4分,属Ⅲ级低度危险等级。

根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 2017〕 121 号中规定,该公司不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该公司也存在一些不符合政策文件、法规标准的内容,已在本报告第8.1章节提出整改要求。对8.1章节提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待整改到位后,该公司可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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