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报告Evaluation report您当前所在位置:首 页 >> 评价报告
福建省台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甲类仓库建设项目安全验收
Date:2024/1/18 浏览人数:729

评价项目名称

福建省台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甲类仓库建设项目

评价项目简介

周边环境:该项目位于厦门市同安城东工业区福建省台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厂区内,福建省台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北侧隔围墙为思振路及山林地,西隔榕源路为海湾化工厂,东面为力隆氨纶厂,南面隔思兴路为力隆氨纶厂。南面市政道路宽10m,其余两面市政道路宽15m。

福建省台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20日成立,属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福建省台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为生产涂料的民营企业,公司位于厦门市同安区城东工业区榕源路108号,本次验收为新建的一栋单层甲类仓库,建筑面积446.61㎡,计容面积446.61㎡,分两个隔间,用于储存原厂区危险化学品生产所需的危险化学品原料及产品,最大储存量为150吨。

本项目己于2020年11月23日取得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厦应急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0]12号),于2021年3月23日取得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厦应急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1]2号);2022年11月23日取得同安区建设与交通局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同建消验[2023]第089号)。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评价项目组长

詹正发

报告编制人

詹正发、吴秋燕、陈燕愉、王振刚、李德兴

报告审核人

陈生荣

技术负责人

宋建国

过程控制

负责人

宋俊

技术专家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人员

詹正发

到现场开展评价

活动的时间

2023年3月28日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照片

QQ图片20240130103150.png  QQ图片20240130103200.png

评价结论

评价组认为,福建省台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甲类仓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完成,能够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该项目满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要求,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求。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3年4月2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 中国安全生产协会 |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 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 龙岩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