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名称 | 福建卓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合成革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及高分子材料生产项目 (一期年产20000吨聚氨酯树脂、5000吨助剂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 ||||
评价项目简介 | 福建卓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29日,为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南平市荣华山产业组团合成革产业园22号地块(浦城县仙阳镇三元村),公司法定代表人蔡宏峰,公司总占地面积35558.4m2,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现有员工33人,设有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实行3班/日,班工作时间8小时,年生产天数300天。建设项目现已完成生产设备、装置安装,形成年产聚氨酯树脂2×104t(其中,干法聚氨酯树脂1×104t/a,湿法聚氨酯树脂1×104t/a),年产助剂0.5×104t(其中,PU增光剂1700t/a、PU消光剂900t/a、PVC增光剂1600t/a、PVC消光剂 800t/a)。 建设项目厂区南侧为东立化工有限公司二期用地(现为空地),西侧南北(偏东)为园区道路(纵二路),隔道路西南侧为福建瑞晟合成革有限公司、隔道路西北侧为福建吉兴合成革有限公司,北侧为福建华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用地,东侧为美杰高树脂有限公司,东南侧为华大利合成革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地面建构筑物有:甲类车间、甲类仓库、乙类仓库、丙类仓库、控制室、锅炉房、公用工程楼、储罐区、2栋活动板房(临时建筑,用于办公和员工食堂)1栋临时搭建钢构棚(用于机修和钢材堆放)、门卫等。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无中间产品和副产品产生,生产过程使用的原辅材料涉及危险化学品有:N,N-二甲基甲酰胺(DMF)、二苯甲烷-4,4-二异氰酸酯(MDI)、2-丁酮、碳酸二甲酯、甲苯、乙酸甲酯、甲苯-2,4-二异氰酸酯(2,4-TDI)、甲苯-2,6-二异氰酸酯(2,6-TDI)、苯酐(PA)、乙酸乙酯(EAC)、氮(压缩的)、一氯二氟甲烷(制冷剂)、天然气(锅炉燃料)和柴油(发电机燃料)。建设项目生产产品:聚氨酯树脂(干法聚氨酯树脂与湿法聚氨酯树脂) 、助剂(PU增光剂、PU消光剂、PVC增光剂和PVC消光剂)为《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国家安监总局等十部门公告2015年第5号,2022年第8号)规定的危险化学品,目录序号2828。 | ||||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 |||||
评价项目组长 | 陈昭智 | 报告编制人 | 陈昭智、林培育、牛广慧、白冬真、林祖锋 | ||
报告审核人 | 陈德凯 | 技术负责人 | 陈金洪 | 过程控制 负责人 | 宋俊 |
技术专家 | / |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人员 | 陈昭智、林培育、牛广慧、 陈德凯、陈金洪 | 到现场开展评价 活动的时间 | 2023.9.13/2023.11.10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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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该公司已按标准规范要求完成整改。 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1号,第79号修改,第89号修改)的规定,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许可证审查书》的内容,归纳为34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符合性核实,核实结果,福建卓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合成革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及高分子材料生产项目(一期年产20000吨聚氨酯树脂、5000吨助剂项目)有29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5项无关项,0项不符合。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4.1.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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