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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印石山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永春县印石山矿区北东矿段建筑用凝灰岩矿(机制砂)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Date:2024/11/30 浏览人数:429

评价项目名称

泉州市印石山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永春县印石山矿区北东矿段建筑用凝灰岩矿(机制砂)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评价项目简介

1.交通位置:位于永春县城北东55°方位,直距约16.4km处,隶属永春县湖洋镇玉柱村管辖;永春345县道公路玉柱村段从矿区北西部经过,从县道公路到矿区有简易矿山公路相通,公路里程约310m;矿区至永春县汽车站约25km,交通方便。

2.行政管辖:行政隶属永春县湖洋镇玉柱村管辖。

3.设计生产规模:18.9×104m3/a

4.评价目的:安全设施验收。

5.评价报告主要内容:1前言2评价范围与依据3建设项目概述4安全设施符合性评价(安全设施“三同时”程序、露天采场、采场防排水系统、矿岩运输系统、供配电、总平面布置、通讯系统、个人安全防护、安全标志、安全管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5评价结论6附件

6.采用的评价方法:规范性评价法、安全检查表法。

7.评价流程:项目风险分析→签订合同→评价项目任务下达→组建评价项目组→编制工作计划→项目资料收集、整理→现场勘察→定性定量评价→提出不安全隐患和建议→制定措施→企业整改回复及现场复查→安全评价结论→编制安全评价报告→内审、技术、过控三级审核→修改完善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终稿会签→报告出版→报有关监管部门审查→报告修改→安评过程控制记录→公司存档→结束。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评价项目组长

钟彰雄

报告编制人

郑冬梅、魏东海、王立平、李德兴

报告审核人

叶云乾

技术负责人

严积松

过程控制

负责人

宋  俊

技术专家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人员

钟彰雄、郑冬梅

到现场开展

评价活动的时间

2024年7月16日

8月20日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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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泉州市印石山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永春县印石山矿区北东矿段建筑用凝灰岩矿(机制砂)建设项目的主要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符合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原则;能够按照《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得到有效实施。该矿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措施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满足正常生产的需要。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14号)附表《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进行对照检查,表中否决项的检查结论无“不符合”项,且验收检查项总数中检查结论为“不符合”的项为0项,少于5%。该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符合《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符合安全设施验收条件。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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