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名称 | 尤溪县溪尾乡大宁十字口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评价项目简介 | 尤溪县溪尾乡大宁十字口加油站位于尤溪县溪尾乡大宁口县道735线54公里800米,加油站北侧为农田,东侧为农田及架空通信线路,南侧为县道737线、架空电力线路(隔路为民房和农田),西侧为县道735线(隔路为大宁口客运站点、农田)。该加油站站区北侧设有油罐区,油罐区内设有汽油罐与柴油罐(均为SF双层罐),其中92#汽油罐1个,容积为20m3;汽油罐1个,容积为20m3(隔仓,92#汽油、95#汽油各10m3);柴油罐1个,容积为30m3。油罐均为直埋地下卧式罐,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9条规定,该加油站油罐总容积为55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加油站等级划分为三级站。 | ||||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 |||||
评价项目组长 | 邓丽娟 | 报告编制人 | 邓丽娟、白冬真、牛广慧、陈昭智 | ||
报告审核人 | 陈德凯 | 技术负责人 | 陈金洪 | 过程控制 负责人 | 宋俊 |
技术专家 | / |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人员 | 邓丽娟、白冬真 | 到现场开展评价 活动的时间 | 2024.10.24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照片 | |||||
评价结论 | 尤溪县溪尾乡大宁十字口加油站站址选择合理,加油机、油罐、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符合规范要求。加油站站内平面布置、加油工艺及设施、消防设施及给排水、电气、建(构)筑物及绿化等满足规范要求。该站建立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从业人员经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上岗。该站的安全设施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9号修改)、《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 3010-2022)和《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2021)规定,尤溪县溪尾乡大宁十字口加油站现有安全设施符合规范要求。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4.11.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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