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名称
清流县灵地千武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评价项目简介
清流县灵地千武加油站位于清流县灵地镇林业站旁,加油站北侧为架空电力线路、县道792线(隔道路远处为灵地客运站、如佳宾馆),东侧为县道793线(隔道路远处为架空电力线路、架空通信线路、家具城及安居宾馆),西南侧为民房,西侧为菜地、站用架空电力线路。该加油站主要建构物有站房、加油棚(2台双枪双油品加油机)、油罐区。该加油站站房北侧设有油罐区,油罐区内设有3个埋地卧式SF双层油罐,其中92#汽油罐1个,容积为20m3;柴油罐2个,容积均为20m3。该站总容量为40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按《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2021),该站属三级加油站。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评价项目组长
邓丽娟
报告编制人
邓丽娟、白冬真、牛广慧、陈昭智
报告审核人
陈德凯
技术负责人
陈金洪
过程控制
负责人
宋俊
技术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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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人员
邓丽娟、白冬真
到现场开展评价
活动的时间
2024.11.29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照片
评价结论
清流县灵地千武加油站站址选择合理,加油机、油罐、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符合规范要求。加油站站内平面布置、加油工艺及设施、消防设施及给排水、电气、建(构)筑物及绿化等满足规范要求。该站建立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从业人员经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上岗。该站的安全设施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9号修改)、《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 3010-2022)和《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2021)规定,清流县灵地千武加油站现有安全设施符合规范要求。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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