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新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三化氧化灌装技改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 |||||
评价项目简介 | 福建新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0年07月29日,注册地址位于福建省上杭县蛟洋镇坪埔村工业路46号,法定代表人为徐志宏,现有员工220人。设有安全科作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5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中1名为化工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闽)WH安许证〔2024〕21号,许可范围:三氯氧磷(中间产品)39424.4吨/年、盐酸33277.84吨/年、磷酸(75%)235.57吨/年生产,有效期至2027年12月5日。该公司从成本控制及后期发展考虑,在现有年产14.2万吨磷系阻燃剂产品一期项目的建设产能不变的情况下,拟在已建成的三化氧化罐组增设三氯化磷、三氯氧磷装车设施,使原有全部自产自用的三氯化磷和三氯氧磷实现10000吨/年三氯化磷、10000吨/年三氯氧磷产品外销;同时将TEP装置副产磷酸(75%)由原235.57吨/年变更为670吨/年。本项目涉及的三氯化磷、三氯氧磷为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灌装工艺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 ||||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 |||||
评价项目组长 | 林凤珍 | 报告编制人 | 林凤珍、章健民、张志全、张大永、伊海亮 | ||
报告审核人 | 李德兴 | 技术负责人 | 马彦 | 过程控制 负责人 | 宋俊 |
技术专家 | / |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人员 | 林凤珍、章健民 | 到现场开展评价 活动的时间 | 2024年12月9日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照片 | |||||
评价结论 | 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措施的基础上,福建新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三化氧化灌装技改项目的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9号、89号修正)、《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应急〔2022〕52号)的要求,在安全方面的风险是可以接受的,能满足工程投产后的安全生产要求。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5.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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