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名称 | 明溪县城关东城物资经营部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现状评价 | ||||
评价项目简介 | 明溪县城关东城物资经营部营业执照住所位于明溪县雪峰镇东新路32号,属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91350421MA346YW13Y,投资人黄健中,现有从业人员3人,该经营部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号:闽明明危经[2016]0003号(换),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经营许可范围:乙炔、氧[压缩的]、氩[压缩的]、二氧化碳[液化的]、氮[压缩的]。经营部设有备货库,备货库位于明溪县东方军路982-6号。备货库总面积67m2,备货库分4个分区,分别为乙炔间、氧气、氩气、氮气和二氧化碳间、值班室、氮气和氩气间。 该备货库东侧为菜地;南侧与县水泥厂路连接,距路12m,路边距备货库约25m处有一条架空电信线(杆高约7m),隔路为菜地,菜地上有3条架空电力线,最近一条架空电力线距备货库约38m(杆高约9m);西侧为菜地,隔菜地15m处有一间杂货间(二级耐火等级,现停用),再远处约55m有零星民房;北侧为菜地。 | ||||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 |||||
评价项目组长 | 陈德凯 | 报告编制人 | 陈德凯、陈昭智、牛广慧、白冬真 | ||
报告审核人 | 肖方淡 | 技术负责人 | 陈金洪 | 过程控制 负责人 | 宋俊 |
技术专家 | / |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人员 | 陈德凯 | 到现场开展评价 活动的时间 | 2025年3月31日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照片 | | ||||
评价结论 |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的规定,明溪县城关东城物资经营部具备危险化学品氧[压缩的]、乙炔、氩气[压缩的]、二氧化碳[液化的]、氮[压缩的]的零售经营条件。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5年5月1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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