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名称 | 明溪县城关程根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 ||||
评价项目简介 | 明溪县城关程根加油站成立于2005年01月28日,注册地位于福建省明溪县雪峰镇红豆杉路3430号。该加油站东北侧为农田及架空电力线路,东侧为农田、架空电力线路及架空通信线路,南侧为国道G534线及架空电力线路(隔马路为民用建筑及石材加工厂),西侧为农田及架空电力线路。 该加油站油罐区内设有汽油罐与柴油罐,其中92#汽油罐1个,容积为25m3;95#汽油罐1个,容积为25m3;柴油罐1个,容积为25m³。油罐均为直埋地下卧式罐(SS双层油罐),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9条规定,该加油站油罐总容积为62.5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加油站等级划分为三级站。 该加油站设有汽油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站罩棚下设2台加油机。 该加油站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8月1日。 | ||||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 |||||
评价项目组长 | 邓丽娟 | 报告编制人 | 邓丽娟、白冬真、陈昭智、牛广慧 | ||
报告审核人 | 陈德凯 | 技术负责人 | 陈金洪 | 过程控制 负责人 | 宋俊 |
技术专家 | / |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人员 | 邓丽娟、白冬真 | 到现场开展评价 活动的时间 | 2025年5月14日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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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辨识,该加油站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站址选择合理,该加油站的加油机、油罐、通气管管口及其三次油气回收处理装置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2021)的规定;站区平面布置较合理,站内设施防火间距符合规范要求;加油工艺及设施、消防设施及给排水、电气设施、建(构)筑物及绿化设置符合规范要求。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第79号修改)、《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2021)和《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 3010-2022)规定,明溪县城关程根加油站具备经营安全条件。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5年6月1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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