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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百宏化学有限公司新材料项目安全评价
Date:2024/2/3 浏览人数:81

评价项目名称

福建百宏化学有限公司新材料项目安全评价

评价项目简介

一、被评价单位及项目概况

福建百宏化学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2月3日,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石化园区南山片区园中路9号,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三十九亿元,法定代表人施仲凯。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基础化学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主)。

福建百宏化学有限公司新材料项目是福建百宏化学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石化园区南山片区园中路9号,占地面积约69.38公顷(大约1040亩)。该项目拟生产产品、副产品、中间产品有:正丁烷、异丁烷、碳三(主要成分为丙烷)、顺酐、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碳酸乙烯酯、碳酸丙烯酯、碳酸二甲酯、丙二醇、二丙二醇、烯丙醇、碳酸甲乙酯、碳酸二乙酯、乙醛、乙二醇、氢气、一氧化碳、醋酸、醋酸乙烯、EVA(乙烯-醋酸乙烯树脂)、1,4-丁二醇(BDO)、四氢呋喃(THF)、丁二酸、γ-丁内酯、PBS(聚丁二酸丁二醇酯)、甲醇、丁醇、甲醇钠甲醇溶液等,其中正丁烷、异丁烷、碳三(主要成分为丙烷)、顺酐、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碳酸二甲酯、烯丙醇、碳酸甲乙酯、碳酸二乙酯、乙醛、氢气、一氧化碳、醋酸、醋酸乙烯、四氢呋喃(THF)、甲醇、丁醇、甲醇钠甲醇溶液等均为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调整版)》(应急管理部等十部门公告2022年第8号)中的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第79号修订)的规定,该建设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新建项目。

此次安全评价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安全预评价。

评价项目涉及的主要内容:1)生产装置:(1)1#顺酐装置(一期;1#15万吨/年顺酐装置,含1#30万吨/年丁烷预处理装置)。(2)碳酸酯联合装置(一期;含:10万吨/年碳酸乙烯酯装置、14万吨/年碳酸丙烯酯装置、10万吨/年碳酸二甲酯装置、12万吨/年碳酸甲乙酯装置、8万吨/年乙醇脱水单元、1万吨/年甲醇钠甲醇溶液单元、中间储罐、20万吨/年CO2回收装置)。(3)乙醛回收装置(一期;1万吨/年)。(4)合成气分离装置(一期;35万吨/年)。(5)醋酸装置(一期;35万吨/年)。(6)醋酸乙烯装置(二期;10万吨/年)。(7)1#EVA装置(二期;15万吨/年;釜式法)。(8)2#顺酐装置(二期;2#15万吨/年顺酐装置,含2#30万吨/年丁烷预处理装置)。(9)BDO装置(二期;15万吨/年)。(10)丁二酸装置(二期;10万吨/年)。(11)2# EVA装置(三期;20万吨/年;管式法)。(12)PBS装置(三期;5万吨/年)。2)储运设施:(1)储罐区:罐组1:2座罐容均为20000m3 的甲醇罐(一期,内浮顶,氮封);3座罐容均为2000m3 的含水乙醇罐(一期,内浮顶,氮封); 1座罐容为5000m3 的碳酸二甲酯罐(一期,内浮顶,氮封);2座罐容为2000m3 的高纯碳酸二甲酯罐(一期,内浮顶,氮封);1座罐容为2000m3 的乙醛污水罐(一期,内浮顶,氮封); 1座罐容为300m3 的甲醇钠甲醇溶液罐(一期,内浮顶,氮封);1座罐容为300m3 的粗甲醇罐(一期,内浮顶,氮封)。罐组2:2座罐容为1000m3 的电子级碳酸乙烯酯罐(一期,固定顶,氮封);1座罐容为3000m3 的高纯电子级碳酸乙烯酯罐(一期,固定顶,氮封);1座罐容为5000m3 的工业级碳酸乙烯酯罐(一期,固定顶,氮封);2座罐容均为5000m3 的丙二醇罐(一期,固定顶,氮封);2座罐容均为5000m3 的BDO罐(二期,固定顶,氮封)。罐组3:2座罐容均为1000m3 的丙烷罐(一期,球罐);4座罐容均为3000m3 的异丁烷罐(一期,球罐)。罐组4:1座罐容为10000m3 的低温乙烯罐(二期,双金属全容罐);1座罐容为80000m3 的低温丁烷罐(一期,预应力混凝土全容罐)。罐组5:2座罐容均为10000m3 的醋酸罐(一期,固定顶,氮封);2座罐容均为5000m3 的碳酸甲乙酯罐(一期,内浮顶,氮封);1座罐容均为1000m3 的碳酸甲乙酯罐(一期,内浮顶,氮封);1座罐容为1000m3 的碳酸二乙酯罐(一期,内浮顶,氮封);1座罐容为2000m3醋酸乙烯罐(二期,固定顶,氮封);2座罐容均为1000m3四氢呋喃罐(二期,固定顶,氮封)。罐组6:2座罐容均为2000m3 的顺酐罐(一期,固定顶,氮封);2座罐容均为200m3 的医药级丙二醇罐(一期,固定顶,氮封);2座罐容均为500m3 的电子级碳酸丙烯酯罐(一期,固定顶,氮封);2座罐容均为500m3 的工业级碳酸丙烯酯罐(一期,固定顶,氮封)。罐组7:3座罐容均为120m3 的环氧乙烷罐(一期,卧式罐);2座罐容均为2000m3 的环氧丙烷罐(一期,球罐)。(2)仓库:全厂化学品仓库:甲类库(一)(甲类):占地面积720m2;低温库(甲类):占地面积180m2;甲类库(二)(甲类)(二期规划):占地面积256m2;乙类库(乙类):占地面积475m2;固废暂存设施(甲类):占地面积475m2。其它仓库:丙类化学品库(丙类):面积3600m2,建筑面积约3600 m2。(3)汽车装卸车设施:卸车设施:环氧乙烷卸车鹤位1个,环氧丙烷卸车鹤位2个,正丁烷(混合丁烷)卸车鹤位5个,甲醇卸车鹤位5个,甲醇钠溶液卸车鹤位1个,含水乙醇卸车鹤位2个,DBP卸车鹤位1个,含乙醛废水卸车鹤位1个,碳酸二甲酯卸车鹤位1个,共计19个。装车设施:醋酸装车鹤位3个,电子级碳酸乙烯酯装车鹤位2个,工业级碳酸乙烯酯装车鹤位1个,碳酸二乙酯装车鹤位1个,超纯级碳酸甲乙酯装车鹤位3个,电子级碳酸甲乙酯装车鹤位1个,顺酐装车鹤位2个,乙二醇装车鹤位1个,丙烷装车鹤位1个,异丁烷装车鹤位5个,工业级碳酸丙烯酯鹤位1个,电子级碳酸丙烯酯鹤位1个,工业级丙二醇鹤位3个,医用级丙二醇1个,二丙二醇鹤位1个,乙醛装车鹤位1个,电子级碳酸二甲酯装车鹤位1个,超纯级碳酸二甲酯装车鹤位1个,粗甲醇装车鹤位1个,1-4丁二醇装车鹤位1个、醋酸乙烯装车鹤位1个,四氢呋喃装车鹤位1个、丁内酯装车鹤位1个,共计35个。卸车鹤管具备装车功能的有:甲醇钠甲醇装车鹤管1个,碳酸二甲酯卸车鹤位1个。装车鹤管具备卸车功能的有:工业级碳酸乙烯酯装车鹤管1个,电子级碳酸甲乙酯装车鹤管1个,电子级碳酸丙烯酯装车鹤管1个,工业级丙二醇装车鹤管1个,异丁烷装车鹤管5 个。3)公用和辅助,工程: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消防系统、供热系统和空分、空压、制冷设施,以及可燃性气体排放系统(包括火炬设施)等。4)管廊:厂区内的物料管道、液化气管道以及压缩空气、氮气、蒸汽等管道。5)其它主要建构筑物(除生产装置、储运设施外):中心控制室、区域现场机柜间,中心化验室及环保监测站,110kV变电站,35kV区域变电所(一)~(四),10kV区域变电所(一)~(二),空压站、氮气站、除盐水站、凝结水站,循环水场,EVA专用循环水场,污水处理场,污水回用设施,综合维修,给水及消防水加压泵站,1#泡沫站,2#泡沫站,火炬,1#雨水监测池及事故水储存设施,2#雨水监测池及事故水储存设施,油气处理设施,综合楼,门卫室。

二、地理位置

该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石化园区南山片区园中路9号,为园区内西北方向,处于园中路以西、园西路(北段)(规划)以东、钟山化工、蓝海博达以北的地块。

三、周边环境

该项目北侧为园区规划道路和规划用空地、经五路,东北侧为园中路,园中路以东为国享化学有限公司和福建联合石化有限公司,南侧为钟山化工有限公司、蓝海博特有限公司、华特公司,临港变电所,西侧是园西路。

四、生产工艺及生产规模

该项目主要规划建设项目如下:(1)以丁烷液化气为原料,生产顺酐,1,4-丁二醇,继而生产完全可降解塑料(PBS);(2)以二氧化碳、环氧乙烷、环氧丙烷等为原来生产碳酸酯系列产品;(3)以一氧化碳,甲醇为原料,生产醋酸,同时利用外购乙烯原料,生产醋酸乙烯,EVA等产品。

该项目共设置12个装置区,包含18套工艺装置,其中两套丁烷预处理和顺酐装置完全相同。

该项目各装置生产工艺及生产规模如下:

1.顺酐装置:1)30万吨/年丁烷预处理装置:(1)脱异丁烷塔部分;(2)脱碳三塔部分;(3)脱碳五塔部分。2)15万吨/年顺酐装置:(1)正丁烷氧化单元,生产反应方程式为:

C4H10   + 2O2 → C4H2O3 + H2O+256kcal/mol正丁烷

(2)顺酐吸收、解吸单元;(3)溶剂精制单元;(4)顺酐精制单元;(5)热水系统;(6)焚烧炉单元;(7)结片、造粒单元;(8)包装、码垛单元。

2. 碳酸酯联合装置:1)20万吨/年CO2回收装置:(1)二氧化碳精制工段;(2)回收尾气精制工段;(3)成品罐区。2)10万吨/年碳酸乙烯酯装置:(1)EC合成单元,生产反应方程式为:

C2 H4 O+CO2→C3   H4 O3

(2)EC精馏;(3)电子级EC结晶;(4)超纯级EC结晶;(5)EC回收;(6)EC尾气收集;(7)EC不合格品暂存罐。3)14万吨/年碳酸丙烯酯装置:(1)PC合成,生产反应方程式为:

C3 H6   O+CO2→C4 H6 O3

(2)PC精馏;(3)PC回收;(4)PC尾气处理;(5)PC不合格品暂存罐。4)10万吨/年碳酸二甲酯装置:(1)DMC反应精馏及脱甲醇,生产反应方程式为:

C4H6O3 + 2CH3OH → (CH3O)2CO   + CH3CHOHCH2OH

(2)水洗、碳化和压滤;(3)PG提纯;(4)甲醇及PG回收;(5)共沸物分离;(6)电子级DMC提纯;(7)DMC尾气处理;(8)DMC和PG不合格品暂存罐。5)12万吨/年碳酸甲乙酯/碳酸二乙酯装置:(1)EMC反应精馏,生产反应方程式为:

CH3 OCOOCH3+C2   H5 OHC2 H5   OCOOCH3+CH3 OH

C2 H5   OCOOCH3+C2 H5 OHC2 H5 OCOOC2 H5+CH3   OH

(2)脱催化剂;(3)DMC回收及粗分;(4)EMC精馏;(5)DEC精馏;(6)真空系统及尾气收集;(7)DMC/DEC高沸物回收;(8)EMC/DEC不合格品暂存罐;(9)EMC/DEC共沸物分离。6)1万吨/年甲醇钠甲醇溶液生产线:(1)溶碱及沉降;(2)甲醇钠反应精馏及甲醇-水分离,生产反应方程式为:

NaOH + CH3OH  ==  CH3ONa + H2O  -13.09 kJ/mol

7)8万吨/年乙醇脱水单元:酒精原料通过分子筛吸附脱水制得无水乙醇。

3. 1万吨/年乙醛回收装置:含乙醛有机废水经精馏制得乙醛、乙二醇。

4. 35万吨/年合成气分离装置:外来合成气经分子筛吸附脱除杂质后,经深冷分离单元制得一氧化碳,再经PSA单元制得氢气。

5. 35万吨/年醋酸装置:(1)醋酸合成单元,主反应——羰基化反应:  CH3OH + CO →CH3COOH

副反应——生成丙酸反应:CH3CH2OH + CO →CH3CH2COOH

(2)醋酸精馏单元;(3) 气体吸收单元;(4)催化剂制备单元。

6. 10万吨/年醋酸乙烯装置:(1)醋酸乙烯合成,生产反应方程式为:

  C2H4   +1/2 O2+ CH3COOH CH3COOCHCH2 +H2O

(2)精馏单元;(3)尾气回收;(4)废气处理。

7. 15万吨/年EVA(高压釜式法)装置:(1)压缩;(2)反应及分离;(3)循环气系统;(4)VA回收和净化;(5)挤出和水下造粒;(6)粒料输送;(7)调整剂/共聚单体注入;(8)引发剂配制和注入。

8. 15万吨/年BDO装置:(1)酯化单元,酯化单元反应方程式:

C4 H2   O3  + CH4 O → C5   H6 O4

C5 H6 O4  + CH4 O → C6   H8 O4  + H2   O

(2) 加氢单元,加氢单元反应方程式:

C6 H8   O4  + H2  → C6 H10 O4

C6 H10   O4  + 2H2  → C4 H6 O2  + 2CH4 O

C6 H6 O2  + 2H2  → C4 H10 O2  → C4 H8   O + H2 O

(3) 精制单元,缩醛精制反应方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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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10万吨/年丁二酸装置:(1)原料配置单元;(2)加氢单元;(3)精馏单元;(4)精制单元。

10. 20万吨/年EVA(高压管式法)装置:(1)压缩;(2)聚合;(3)分离;(4)VA回收和净化;(5)挤压和造粒;(6)粒料输送;(7) 产品脱气;(8) 储存及包装。

11. 5万吨/年PBS装置:(1)酯化单元;(2)缩聚单元;(3)造粒风送单元;(4)助剂调制单元;(5)酯化真空分离单元;(6)缩聚/增粘真空系统;(7)热媒系统。

五、产品、主要原料储存方式及规模

1.顺酐装置:1)30万吨/年丁烷预处理装置:产品:正丁烷、异丁烷、碳三及碳五,正丁烷管道输送不储存,异丁烷储存于罐组3异丁烷罐,碳三储存于罐组3丙烷罐,碳五储存于装置区中间罐;原料:C4液化气,储存于罐组四低温丁烷罐。2)15万吨/年顺酐装置:产品:顺酐,储存于罐组六顺酐罐;原料:正丁烷、空气,正丁烷来自丁烷预处理装置,不储存。

2. 碳酸酯联合装置:1)20万吨/年CO2回收装置:产品:CO2(液态),储存于装置区储罐;原料:IGCC烟气、EC和PC单元水洗后尾气,管道输送,不储存。2)10万吨/年碳酸乙烯酯装置:产品:碳酸乙烯酯,储存于罐组二工业级碳酸乙烯酯罐;原料:环氧乙烷、二氧化碳,环氧乙烷储存于罐组七环氧乙烷罐,二氧化碳储存于装置区二氧化碳产品中间罐。3)14万吨/年碳酸丙烯酯装置:产品:碳酸丙烯酯,储存于罐组六碳酸丙烯酯罐;原料:环氧丙烷、二氧化碳,环氧丙烷储存于罐组七环氧丙烷罐,二氧化碳储存于装置区二氧化碳产品中间罐。4)10万吨/年碳酸二甲酯装置:产品:碳酸二甲酯、丙二醇、二丙二醇、粗甲醇、碳酸钠,碳酸二甲酯储存于罐组一碳酸二甲酯罐,丙二醇储存于罐组二丙二醇罐,二丙二醇储存于装置中二丙二醇罐,粗甲醇储存于罐组一粗甲醇罐,碳酸钠储存于丙类化学品库;原料:碳酸丙烯酯、甲醇、CO2、共沸物,碳酸丙烯酯储存于罐组六碳酸丙烯酯罐,甲醇储存于罐组一甲醇罐,二氧化碳储存于装置区二氧化碳产品中间罐。5)12万吨/年碳酸甲乙酯/碳酸二乙酯装置:产品:碳酸甲乙酯、碳酸二乙酯,碳酸甲乙酯储存于罐组五碳酸甲乙酯罐,碳酸二乙酯储存于罐组:碳酸二乙酯罐;原料:无水乙醇、碳酸二甲酯,无水乙醇来自无水乙醇单元,不储存,碳酸二甲酯储存于罐组一碳酸二甲酯罐。6)1万吨/年甲醇钠甲醇溶液生产线:产品:甲醇钠甲醇溶液,储存于罐组一甲醇钠甲醇溶液罐;原料:甲醇、片碱(NaOH),甲醇储存于罐组一甲醇罐,片碱(NaOH)储存于丙类化学品库。7)8万吨/年乙醇脱水单元:产品:无水乙醇,管道输送不储存;原料:95%乙醇,储存于罐组一含水乙醇罐。

3. 1万吨/年乙醛回收装置:产品:乙醛、乙二醇,乙醛储存于装置中乙醛罐,乙二醇储存于装置中乙二醇罐;原料:含乙醛废水,储存于罐组一乙醛污水罐。

4. 35万吨/年合成气分离装置:产品:氢气、一氧化碳,均管道输送不储存;原料:合成气,管道输送,不储存。

5. 35万吨/年醋酸装置:产品:醋酸,储存于罐组五醋酸罐;原料:一氧化碳、甲醇,一氧化碳管道输送,不储存,甲醇储存于罐组一甲醇罐。

6. 10万吨/年醋酸乙烯装置:产品:醋酸乙烯、乙醛,醋酸乙烯储存于罐组五醋酸乙烯罐,乙醛储存于装置中乙醛罐;原料:醋酸、乙烯、氧气,醋酸储存于罐组五醋酸罐,乙烯储存于罐组四低温乙烯罐,氧气储存于空分空压站液氧贮槽。

7. 15万吨/年EVA装置:产品:EVA,EVA仓库;原料:乙烯、醋酸乙烯,乙烯储存于罐组四低温乙烯罐,醋酸乙烯储存于罐组五醋酸乙烯罐。

8. 15万吨/年BDO装置:产品:1,4-丁二醇(BDO)、四氢呋喃(THF),1,4-丁二醇(BDO)储存于罐组二BDO罐,四氢呋喃(THF)储存于罐组五四氢呋喃罐;原料:顺酐、氢气、甲醇,顺酐储存于罐组六顺酐罐,氢气管道输送不储存,甲醇储存于罐组一甲醇罐。

9. 10万吨/年丁二酸装置:产品:丁二酸,储存于丁二酸仓库;原料:顺酐、氢气,顺酐储存于罐组六顺酐罐,氢气管道输送不储存。

10. 20万吨/年EVA装置:产品:EVA,EVA仓库;原料:乙烯、醋酸乙烯,乙烯储存于罐组四低温乙烯罐,醋酸乙烯储存于罐组五醋酸乙烯罐。

11. 5万吨/年PBS装置:产品:PBS(聚丁二酸丁二醇酯),储存于PBS仓库;原料:丁二酸、1,4-丁二醇(BDO),丁二酸储存于丁二酸仓库,1,4-丁二醇(BDO)储存于罐组二BDO罐。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评价项目组长

陈金瑞

报告编制人

陈金瑞、纪建平、袁德山、彭鸿杰

报告审核人

李德兴

技术负责人

马彦

过程控制

负责人

宋俊

技术专家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人员

陈金瑞、纪建平、袁德山、彭鸿杰

到现场开展评价

活动的时间

2023.03.10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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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以及福建百宏化学有限公司新材料项目可研报告和相关技术资料,在对该项目进行现场勘查的基础上,结合项目的特点,通过对其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并经定性、定量评价,得出如下安全评价结论:

1)该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石化园区南山片区, 取得泉州泉港区发展和改革局颁发的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编号:闽发改备[2021]C040156号)。泉港区南埔镇石化园区是福建省属石化园区,符合《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安监管三〔 2015〕74号第三条第(一) 款“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须在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内建设。”   的要求。

该项目已取得泉州市泉港区自然资源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50505202200015号),符合要求。

该项目所采用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不属于淘汰、限制类,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产业政策与布局符合性分析及当地政府规划。

2)该项目的原辅料及产品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有:正丁烷、异丁烷、碳三(主要成分为丙烷)、顺酐、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碳酸二甲酯、碳酸甲乙酯、碳酸二乙酯、乙醛、氢气、一氧化碳、醋酸、醋酸乙烯、四氢呋喃(THF)、甲醇、甲醇钠甲醇溶液、丁醇、C4液化气、硝酸钾、亚硝酸钠、硝酸钠、氢氧化钠、环氧乙烷、环氧丙烷、乙醇、合成气(一氧化碳和氢气混合物)、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氢氧化钾、次磷酸、乙烯、氧[压缩的或液化的]、对苯二酚、丙醛、丙烯、异十二烷、过氧化二叔丁基(有机过氧化物)等。其中环氧乙烷、环氧丙烷、甲醇、乙醛、氢气、一氧化碳、乙烯、醋酸乙烯、丙烯、C4液化气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一氧化碳列入《高毒物品目录》 。

该项目生产过程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其他爆炸、容器爆炸、锅炉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车辆伤害、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起重伤害、淹溺、灼烫、坍塌、其他伤害及自然灾害等,其他伤害包括采光照明不良、粉尘危害、噪声危害、高温危害、低温危害等,自然灾害包括雷击、地震、暴雨、台风等。

3)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经辨识,(1)生产单元醋酸装置、BDO装置,储存单元罐组1、罐组3、罐组4、罐组7分别构成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2)生产单元1#顺酐联合装置(含顺酐装置(1#)和丁烷预处理装置(1#))、碳酸酯联合装置(含碳酸乙烯酯装置、碳酸丙烯酯装置、碳酸二甲酯装置、碳酸甲乙酯装置)、2#顺酐联合装置(含顺酐装置(2#)和丁烷预处理装置(2#))分别构成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3)生产单元乙醛回收装置、合成气分离装置、醋酸乙烯装置、PBS装置,储存单元罐组5分别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4)生产单元空分空压站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该项目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产业政策和布局要求,符合当地政府区域规划要求,周边防火间距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 50160-2008的相关要求,选址比较合理。该项目建(构)筑物与周边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部分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 50160-2008(2018 年版)及《石油化工企业全厂性仓库及堆场设计规范》GB50475-2008的相关要求,不足之处按本报告第8章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补充设计。

该项目的整体个人风险为可接受。

该项目社会风险模拟结果的潜在生命损失(PLL):1.25675E-5,该项目整体区域的社会风险曲线落入“可接受区”,该项目厂区生产装置与储存设施对社会公众造成的社会风险可接受,符合风险控制要求。

该项目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能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 37243-2019)要求。

该项目与八类场、区域中8类场所之间的距离符合要求。

该项目所在地的气象条件、水文情况、工程地质条件适合项目建设的要求,在对可能给项目安全带来危害的台风、暴雨、洪水、雷电、地震、腐蚀、海潮等采取相应的措施后,自然条件对该项目无明显不良影响。

该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对周边社区不会造成影响。该项目在事故状态下,会对周边企业、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在采取安全措施后,其影响可以接受。周边企业的日常生产活动、居民生活可能对该项目生产造成一定影响,应注意预防。

5)该项目各装置生产工艺均采用国内同行业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且在国内已拥有多套相应的工业化生产装置,工艺技术属于已普遍工业化的工艺,和同类型企业所用的工艺相似,不属于首次使用工艺。

该项目的工艺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2021年第49号令修订)规定的淘汰类和限制类生产工艺。

该项目设置的分散控制系统(DCS)和(SIS)紧急停车系统,自动控制安全措施符合规范要求,但该项目相关资料提及的工艺设施自动控制、安全联锁措施尚有未明确的地方,下一步设计中还应根据相关规范进行补充细化设计,具体要求见表F3.2-2。

该项目设置一个中心控制室,根据各装置联合布置情况、储运系统及公用工程分布状况,设置相应的现场机柜室(FAR),用于放置DCS、SIS、GDS的控制站或远程I/O站、各类安全栅柜、端子柜、电源柜及火灾报警系统控制器等。中心控制室和现场机柜室设置尚存在不足,不足之处应在下一步设计中按表F3.2-3提出的要求进行细化设计。

该项目自控仪表电源、气源能设计符合规范要求。

该项目在装置存在易燃、易爆或有毒气体的危险场所,设置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检测仪表,并将其接至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GDS)。可研报告对可燃(有毒)气体检测与报警控制系统未进行详细设计说明,下一步设计中按表F3.2-4提出的要求进行细化设计。

该项目涉及《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中的危险化工工艺有:聚合工艺、加氢工艺、氧化工艺。下步设计应按《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对该项目涉及的其他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控制措施进行补充细化,确定重点监控的工艺参数,完善安全控制,重点监控参数及控制方案按表F 3.2-5细化设计。

该项目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应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 号的规定,按表F3.2-6内容进行补充细化。

可研报告对该项目生产装置、设备、设施所提出的安全措施符合规范要求,但尚有不足之处,下一步设计中还应根据相关规范的要求对该项目工艺装置、设备设施的安全措施进行补充细化。应注意表F3.2-7所提出的要求。

该项目涉及的特种设备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叉车等,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3]第4号)等规定,可研报告未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使用提出要求。设计单位在下一步设计中按表F3.2-8内容进行补充细化。

该项目可研报告未对工艺管道设置情况作出说明,下一步设计中应根据《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316-2000)(2008 版)、《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 SH/T3010-2013、《石油化工金属管道布置设计规范》(SH3012-2011)等规范的相关要求补充完善管道的安全措施,规范要求见表F3.2-9。

该项目复杂的在线分析仪成套安装在现场分析小屋内,可研报告中未明确分析小屋应采取安全措施,下一步设计阶段应根据《工业过程控制分析小屋的安全》GB 29812—2013、《石油化工在线分析仪系统设计规范》SH/T3174-2013的相关规定进行细化设计,规范要求见表F3.2-10。

下一步设计中应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第79号修改)、《福建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闽安委[2012]28号)等规范的相关要求补充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监控措施要求见表F3.2-11。

6)该项目生产储存过程配套的辅助工程、公用工程有:储运系统,供热、除盐水、凝结水系统,空压、氮氧、空分、冷冻水系统,供配电系统及防雷、防静电,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消防和给排水系统等,可研报告提及的设计情况符合规范要求,但还存在未提及处及不足之处,应在下步设计中按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详见报告表8.1-1)进行细化。

7)该项目属新建项目,在投产运行前应按本报告附件F3.5提出的建议完善安全管理措施。

本评价组认为:该项目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45 号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79 号修正)、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的通知》(应急〔2022〕52号)、《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安监管三[2015]74 号)的要求。项目在设计和施工阶段应认真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和预防手段,在建成后应不断完善安全管理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全面实现企业安全生产。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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