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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化工产品(莆田)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Date:2026/1/5 浏览人数:35

评价项目名称

空气化工产品(莆田)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评价项目简介

空气化工产品(莆田)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原为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前云村999号,于2023年6月15日变更为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望山北街997号。该公司实际经营场所不变。该公司占地面积约13367m2。该公司主要从事液氮、液氧、液氩的进出口、批发和佣金代理。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原为HONG KOK MENG,于2023年2月9日变更为张国庆。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原为肖建辉,于2023年10月变更为王军。该公司的东侧和北侧均为鞍钢冷轧钢板(莆田)有限公司,南侧为望山东路(原为环湾南路),隔望山东路为中海油石化工程换冷站项目部、国家粮食储备库和LNG接收站,西侧为望山北路,隔道路为中海油(福建)深冷精细胶粉有限公司(现已被莆田海发新能源有限公司收购)、上海电气风电设备莆田有限公司。该公司设有1个1800m³的低温液氧储罐,1个2700m³的低温液氮储罐,1个80m³的低温液氩储罐,1台低温液氧泵、1台低温液氮泵、1台低温液氩泵等。该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单元分为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经过辨识,该公司生产单元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储存单元的液氧储罐区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评价项目组长

陈燕愉

报告编制人

陈燕愉、罗成功、黄勤强、禹华、张大永

报告审核人

李德兴

技术负责人

陈金洪

过程控制

负责人

宋俊

技术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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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人员

陈燕愉、罗成功

到现场开展评价

活动的时间

2025年11月4日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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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该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管理措施、技术措施和监控措施进行评估,表明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技术措施和监控措施基本到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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