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名称 | 三明国环能源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 | ||||
评价项目简介 | 大田县英龙加油站于2025年9月24日将原营业执照进行变更,变更后名称为三明国环能源有限公司。 三明国环能源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大田县兴田路17号,加油站北侧为兴田路、隔路为民房;东侧为多幢居民楼;南侧为箱式变压器及荒地;西侧为一路架空电力线及丙类厂房。 该加油站的油罐区位于罩棚车行道下,罐区内设4个直埋地下卧式油罐(均为S/F双层罐),其中92#汽油罐2个,容积均为40m3;95#隔舱汽油罐1个,容积为40m3(隔舱为25m3、15m3); 0#柴油罐1个,容积为50m3,该加油站油罐总容积为145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9条规定,加油站的等级划分为二级站。 该加油站设有汽油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和三次油气回收系统,加油站罩棚下设4台加油机。 该加油站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6年3月17日。 | ||||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 |||||
评价项目组长 | 肖方淡 | 报告编制人 | 牛广慧、肖方淡、陈昭智、白冬真 | ||
报告审核人 | 陈德凯 | 技术负责人 | 陈金洪 | 过程控制 负责人 | 宋俊 |
技术专家 | / |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人员 | 牛广慧、肖方淡 | 到现场开展评价 活动的时间 | 2026.1.19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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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三明国环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该加油站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三明国环能源有限公司站址选择合理,加油机、油罐、通气管管口及三次油气回收装置与兴田路、居民楼、丙类厂房、箱式变压器和架空电力线等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符合规范要求;加油站的建(构)筑物、站内平面布置、加油工艺及设施、电气线路设置、防雷防静电装置、排水、视频监控设施以及消防设施配置符合规范要求;该站建立了安全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有执行,加油站主要负责人(站长)、安全管理员均参加安全培训,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从业人员经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上岗,符合经营安全要求。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第79号修改)、《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和《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3010-2022)规定,三明国环能源有限公司具备经营安全条件。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6.2.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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