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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县埔上甲口(想龙)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Date:2026/6/25 浏览人数:45

评价项目名称

顺昌县埔上甲口(想龙)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评价项目简介

顺昌县埔上甲口(想龙)加油站位于顺昌县埔上镇万全新村21号(新建震大线29公里+355米)。加油站东侧为县乡道震大线、车用尿素加注装置、隔路为一路架空通信线、万全坑站候车亭及山坡,南侧为钢构房、洗车装置、地中衡、地磅房及空地,西侧为杂物间、一路架空通信线、空地及富屯溪,北侧为苗地及桥梁。

该加油站自2023年6月19日至本次安全现状评价止,加油站的东、西、北三侧均未发现站外新增建(构)筑物,南侧新增一间钢构房(用于存放工具),详见加油站总平面布置图。该加油站的油罐区位于站房北侧,罐区内设4个直埋地下卧式油罐(均为S/F双层复合罐),其中92#汽油罐1个,容积为25m3;95#汽油罐1个,容积为25m3;0#柴油罐2个,容积均为40m3,该加油站油罐总容积为90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9条规定,加油站的等级划分为三级站。

该加油站设有汽油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和三次油气回收系统,加油站罩棚下设4台加油机。

该加油站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6年6月27日。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评价项目组长

肖方淡

报告编制人

牛广慧、肖方淡、陈昭智、白冬真

报告审核人

陈德凯

技术负责人

陈金洪

过程控制

负责人

宋俊

技术专家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人员

牛广慧、肖方淡

到现场开展评价

活动的时间

2026.4.27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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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顺昌县埔上甲口(想龙)加油站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该加油站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顺昌县埔上甲口(想龙)加油站站址选择合理,加油机、油罐、通气管管口和三次油气回收装置与县乡道震大线、车用尿素加注装置、钢构房、洗车装置、地中衡、地磅房、杂物间、桥梁和架空通信线等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符合规范要求;加油站的建(构)筑物、站内平面布置、加油工艺及设施、电气线路设置、防雷防静电装置、排水、视频监控设施以及消防设施配置符合规范要求;该站建立了安全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有执行,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均参加安全培训,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从业人员经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上岗,符合经营安全要求。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第79号修改)、《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和《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3010-2022)规定,顺昌县埔上甲口(想龙)加油站具备经营安全条件。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6.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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