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报告Evaluation report您当前所在位置:首 页 >> 评价报告
福建高速中化石油有限公司泰宁大金湖服务区北区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Date:2026/7/15 浏览人数:98

评价项目名称

福建高速中化石油有限公司泰宁大金湖服务区北区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评价项目简介

福建高速中化石油有限公司泰宁大金湖服务区北区加油站位于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长兴村建泰高速公路主线长兴大桥后K9+200~K9+800处,该加油站北侧为建泰高速上清溪出入口匝道,东北侧为泰宁长兴旅游服务中心,东南侧为进站道路,西南侧为大金湖服务区停车场,西北侧为大金湖服务区停车场及服务区配电房、水泵房,南侧远处为建泰高速公路。该加油站由作业区和辅助服务区组成。作业区内有加油区、罐车卸车停车位、油罐区,辅助服务区内设站房,站房内设便利店(营业厅)、办公室、接待室、配电间、工具间、卫生间等。加油站罩棚下内设4台加油机,用于车辆加油。油罐区位于站区西南侧,油罐区内设有汽油罐与柴油罐(均为SF双层罐),92#汽油罐1个,容积分别为30m3,95#汽油罐1个,容积为30m3;柴油罐1个,容积为30m3。油罐均为直埋地下卧式罐,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9条规定,该加油站油罐总容积为75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加油站等级划分为三级站。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评价项目组长

邓丽娟

报告编制人

邓丽娟、白冬真、陈昭智、牛广慧

报告审核人

陈德凯

技术负责人

陈金洪

过程控制

负责人

宋俊

技术专家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人员

邓丽娟、白冬真

到现场开展评价

活动的时间

2026.4.8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照片

image.png

评价结论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第79号修改)、《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2021)和《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 3010-2022)规定,福建高速中化石油有限公司泰宁大金湖服务区北区加油站具备经营安全条件。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6.4.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 中国安全生产协会 |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 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