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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Date:2015/10/10 浏览人数:1445

    一、入厂教育 

    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和培训、实习、外单位调入本厂人员等),均需经过厂级、车间(科)级、班组(工段)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1、厂级岗前安全培训(第一级),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安全技术、工业卫生与防火(保卫)部门负责,内容应当包括:

  (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力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等。

  2、车间及港前安全培训(第二级),由车间主任负责,内容应包括: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经车间(工段、区、队)及岗前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工段、班组。

  3、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教育(第三级),有班组(工段)长负责,内容应当包括: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的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它需要培训的内容。

  经班组级岗前考试合格,方准到岗位学习。

    二、厂内调动

    厂内调动(包括车间调动)及脱岗一年以上的职工,必须对其进行第二级或第三级安全教育,然后进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成绩记入“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登记表”,方准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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