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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实施
Date:2014/9/2 浏览人数:2995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的通知》(闽政文〔2014〕20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安委〔2014〕8号)要求,制定福建省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从现在起到2016年底止,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安监总管三〔2011〕93号,以下简称“总局评审标准”,请从总局网站下载,其中“第12项A级要素福建省评审标准”见附件1)和《福建省小微型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附件2,以下简称“小微评审标准”),开展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作。到2016年底,全省大中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纳入许可范围的)全面按照“总局评审标准”评审换(发)证,小微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全面按照“小微评审标准”评审换(发)证,其中,2014年底按照“总局评审标准”或“小微评审标准”评审换(发)证率不少于15%、2015年底不少于65%。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评审,严格对标。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严格按照安监总办〔2014〕49号文件要求开展评审工作,督促评审单位运用“总局评审标准”和“小微评审标准”进行新一轮标准化规范评审(A级要素权重系数和评审总分值计算表见附件3),对在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牟取不正当利益、咨询和评审捆绑收费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要用好国家安监总局网站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标准化管理系统》,通过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和评审。

企业划型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申报二级达标的小微企业,必须按照“总局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申报一级达标的,按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二)强化监管,动态管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监管,按照能升能降的原则,对标准化达标企业实施动态管理。要督促达标单位按照新标准认真开展年度自评,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持续改进安全绩效。对管理水平提升的企业在换证申请时要推荐进行上一个等级标准化评审。对管理滑坡不再符合达标条件的,要及时降低或撤销达标等级,并督促落实整改,重新评审确认等级。对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要取消其达标资格,并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或安全使用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尤其是在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直接作业环节发生死亡事故的,要严肃查处。

(三)强化检查,督促落实。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检查,开展评比表彰等活动,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市、区)、企业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展缓慢的,采取函告、约谈等手段予以告诫,推动工作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培训。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逐级组织、分类实施,开展全员培训,组织危险化学品企业各类人员和标准化评审单位的业务人员,认真学习、全面掌握“总局评审标准”和“小微评审标准”,用新标准进行标准化建设和评审工作。

(二)培育典型。要组织专门的技术力量或聘请熟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单位或专家,深入基层、企业,采取挂钩帮扶等有效形式,培植一批可供学习借鉴的典型单位,并及时总结、推广,推动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整体提升。

(三)注重结合。要把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与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市、区)重点企业安全攻坚、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通过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督促地方政府加强化工园区规划编制和实施,加快城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强化“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监管,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四)自主创建。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动员并组织全体员工,对照新标准,做好自查自纠自评工作,持续改进安全绩效,做到安全制度完善、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央属、省属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发挥排头兵的示范引领作用,建立自我完善、持续改进、巩固提升、达标升级的长效机制,带动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实现本质安全。

(五)充分借力。要充分借助发改、经信、质监等部门力量,淘汰落后工艺设备,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促进企业工艺设备和作业环境标准化;要积极取得工会、共青团等组织支持,围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技能比赛、师徒帮教、岗位练兵等活动,促进安全管理和员工操作行为标准化。

各设区市安监局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操作性更强的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细化方案,有序推进标准化提升工程。细化方案请及时报省局三处备案,联系人:倪宏,电话:87753681,传真:87557048,电子邮箱:fjajjgs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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