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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胡坊石板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Date:2020/8/31 浏览人数:693

评价项目名称

明溪县胡坊石板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评价项目简介

明溪县胡坊石板加油站位于明溪县胡坊镇胡坊村县道大东线19公里390米处,其北侧为卫生间、民房及进站通信线,东侧为水塘,南侧为民房,西侧为县道大东线(隔马路为民房及架空通信线)。加油站罐区内现有汽油罐与柴油罐(均为双层罐),其中92#汽油罐1个,容积为10m3,柴油罐1个,容积为15m3。油罐均为直埋地下卧式罐,该加油站油罐总容积为17.5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加油站等级划分为三级站。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评价项目组长

白冬真

报告编制人

白冬真、陈昭智

报告审核人

陈德凯

技术负责人

陈金洪

过程控制

负责人

宋俊

技术专家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人员

白冬真、陈昭智

到现场开展评价

活动的时间

2020.07.12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照片

胡坊.png

评价结论

明溪县胡坊石板加油站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该加油站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明溪县胡坊石板加油站站址选择合理,加油机、油罐及其通气管管口与周边建(构)筑物、道路的防火距离符合规范要求;加油站的总平面布置、油罐设置、加油设施设置、工艺系统、电气装置、灭火器材配置等符合规范要求;该站建立了安全管理制度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从业人员经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上岗,符合安全要求。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加油站作业安全规程》(AQ3010-2007)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规定,明溪县胡坊石板加油站具备经营安全条件。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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