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名称
泰宁县龙湖喇叭口加油站迁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评价项目简介
泰宁县龙湖喇叭口加油站迁建项目位于泰宁县杉城镇归化路25号,其西北侧为道路(隔道路为民用建筑及球场),东北侧为归化路(隔道路为民房),东南侧为变压器及空地,西南侧为空地及简易房。该加油站油罐区设4个直埋地下卧式油罐(SF双层罐,设在罩棚下),1个20m392#汽油罐,1个30m3汽油罐(隔仓,92#汽油、95#汽油各15m3),1个20m395#汽油罐, 1个40m3柴油罐。根据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中第3.0.9条规定,加油站油罐总容积为90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其等级划分为三级站。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评价项目组长
白冬真
报告编制人
白冬真、牛广慧、林培育、陈昭智
报告审核人
陈德凯
技术负责人
陈金洪
过程控制
负责人
宋俊
技术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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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人员
到现场开展评价
活动的时间
2022.10.19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照片
评价结论
泰宁县龙湖喇叭口加油站迁建项目站址选择合理,与周边建构筑物安全间距符合规范要求,总平面布置功能分区明确,其安全生产条件(包含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和工艺及设施、消防及防排水、电气及防雷和防静电等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的要求。该迁建项目建立有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从业人员经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上岗,该迁建项目的安全管理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泰宁县龙湖喇叭口加油站迁建项目符合安全设施验收要求。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2.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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